卷五百五十一 ◎礼仪部三十
○棺
《周易·系辞》曰:古之葬者,厚衣之以薪,葬之中野,不封不树,丧期无数。后世圣人易之以棺椁。
《周礼·春官·丧祝》曰:及祖,饰棺,乃载,遂御。凡卿大夫之丧,掌事而敛饰棺。
《礼记·檀弓上》曰:有虞氏瓦棺,(始不用薪者,虞氏尚瓦。)夏后氏堲周,(火熟曰塈,烧土冶以周于棺。)殷人棺椁,(椁大也,以木为之。言椁大于棺。殷人尚梓。)周人墙置翣。(墙,柳衣也。凡此言后王之制文也。)周人以殷人之棺椁葬长殇,以夏后氏之塈周葬中殇、下殇,以有虞氏之瓦棺葬无服之殇。(略未成人。)
《礼记·檀弓上》曰:有子曰:"夫子制於中都,四寸之棺,五寸之椁。以斯知子,不欲速朽也。"(中都,鲁邑名。孔子尝为之宰,为民作此制。)
《礼记·檀弓上》曰:天子之棺四重,(尚深邃也。诸公三重,诸侯再重,大夫一重,士不重。)水兕革棺被之,其厚三寸。(以水牛兕牛之革,以为棺被。革各厚三寸,合六寸也。此为一重也。)杝棺一,(所谓椑棺也。《尔雅》曰:"椵,杝。")梓棺二,(所谓属与大棺。)四者皆周。(周,匝。)棺束:缩二,衡三,衽每束一。(衡亦当为横。衽,今小要也。)柏椁以端长六尺。(以端题凑也。其方盖一尺也。)
《礼记·檀弓下》曰:天子崩,虞人致百祀之木,可以为棺椁者,斩之。(掌山泽之官。百祀,畿内百县之祀。以为棺椁。斩,伐也。)
《礼记·檀弓上》后木曰:丧,吾闻诸县子曰:"夫丧,不可不深长思也,(后木,鲁孝公子惠伯巩之后。)买棺外内易。"我死则亦然。
《礼记·檀弓下》曰:陈乾昔寝疾,属其兄弟而命其子遵己。曰:"如我死,则必大为我棺,使二婢子夹我。"(婢子,妾也。)陈乾昔死,其子曰:"以殉葬,非礼也,况又同棺乎?"弗果杀。(善尊巳不陷父于不义也。)
《礼记·丧大记》曰:君大棺八寸,属六寸,裨四寸;上大夫大棺八寸,属六寸;下大夫大棺六寸,属四寸;士棺六寸。(大棺,棺之在表。)君里棺用朱绿,用杂金鐕;大夫里棺用玄绿,用牛骨鐕;士不绿。(鐕所以缘着里也。)君盖用漆,三衽三束;大夫盖用漆,二衽二束;士盖不用漆,二衽二束。(用漆者,涂合牡牝中也。衽,小要。)君、大夫大鬊爪实于绿中,士埋之。(绿当为角,声之误也。角即谓棺之内也。)
《礼记外传》曰:凡棺之重数,从内数向外,如席之重也。兕革棺一,各三寸,(内一重有水牛皮,次兕皮,二者合为一重,都厚六寸。)一名椑棺,又名榇。(椑者坚如壁,榇者亲于身也。)杝棺二,厚八寸。(杝曰椵木,在椑棺之外。)属棺三,其厚四寸。(属者施杝棺外。)大棺四,厚六寸。(属棺之列也。)属棺、大棺皆用梓也。上公去水牛皮,(兕皮外有三重也。)侯伯已下去水兕,(杝棺外二重。)卿、大夫惟属棺与大棺,(一重。)士不言重,惟棺而已。
《左传·宣上》曰:郑人田衲公之乱,斫子家之棺。(以四年杀君故也。斫薄其棺,不使从卿礼。)
《左传·成上》曰:宋文公葬,椁有四阿,棺有翰桧。(杜预注曰:翰旁饬,桧上饬,王礼。)
《左传·襄上》曰:齐姜薨。初,穆姜使择美槚,(槚,梓之属。)以自为榇与颂琴。(梓,棺也。颂琴,琴名,犹雅琴也。皆欲以送纳。)季文子取以葬。君子曰:"非礼也。礼无所逆。妇,养姑者也。亏姑以成妇,逆莫大焉。"(穆姜,成公母;齐姜,成公妇也。)
《左传·襄上》曰:定姒薨。不殡于庙,无榇,不虞。(榇,亲身棺也。季孙以定姒本贱,既无备器,议其丧制,欲殡不过庙,又不及哭也。)匠庆谓季文子曰:"子为正卿,而小君之丧不成,不终君也。(父其母,是不终事君之道也。)君长,谁受其咎?"初,季孙为己树六<木硷>褛蒲圃东门之外,(蒲圃,场圃名也。)匠庆请木,季孙曰:"略。"匠庆用蒲圃之槚,季孙不御。(御,止。)
《左传·哀上》曰:赵简子与郑战。简子誓曰:"志父无罪,君实图之。若其有罪,绞缢以戮。桐棺三寸,不设属辟。(属辟,棺之重数。王棺四重,君再重,大夫一重。)素车朴马,(以载柩。)无入于兆。(兆,葬域。)下卿之罚也。"
《公羊传·定公》曰:国君薨,正棺于两楹之间,然后即位。
《论语·先进》曰:颜渊死,颜路请子之车,以为之椁。(欲得卖之,以为颜渊作椁也。颜路,颜渊之父。)子曰:"才不才,亦各言其子也。鲤也死,有棺而无椁。吾不徒行,以为之椁,以吾从大夫之后,不可徒行也。"(鲤,孔子子伯鱼。)
《家语》曰:孔子之徒,公西赤掌殡葬焉。桐棺四寸,柏椁五寸。
《家语》曰:墨子葬法,棺三寸,足以朽骨;衣三领,足以朽肉。掘地之深,下无漏气发泄于上,袭之以明其所止也。
《说文》曰:棺,关也,可以掩尸。榇,附身棺也。椟,匮也。槥,椟也。
《史记》曰:飞廉生恶来。俱以材力事纣。武王伐纣,并杀恶来。时飞廉为纣使北方,还无所报,为坛霍太山而报。得石棺铭曰:天令处父与发乱,赐汝石棺。死,遂葬霍太山。
《古史考》曰:舜作瓦棺,汤作木棺。
《汉书》曰:高祖下令:士卒从军死者,为槥,(服虔曰:槥音卫。应劭曰:小棺也。今谓之椟。)归其县。县给衣衾棺葬具,(致其尸于家,县官更给衣衾敛。)祠以少牢,吏亲葬。
《汉书》曰:张汤自杀,昆弟欲厚葬。汤母曰:"汤为大臣,被恶言死,何厚葬为?"载以牛车,有棺无椁。上闻,曰:"非此母不生此子。"
《汉书》曰:哀帝崩,有司奏,董贤乃自杀。死后,其父恭不悔过,乃复以砂画棺,四时之色,左苍龙,右白虎,上著金银日月、玉衣珠璧,至尊无以加。
《汉书》曰:王莽奏贬丁傅太后号,改葬,发取玺绶。太后以为既往之事,不须复发。莽固争之。太后诏曰:"因故棺为致椁作冢。"既发傅太后棺,臭闻数里。
《续汉书·礼仪志》曰:王公主贵人皆樟棺朱漆,画云气。公特进樟棺黑漆。
《续汉书》曰:杨震数切谏,为樊丰等所谮,遣归本郡。震行至城西凡阳亭,谓诸子、门人曰:"身死之日,以杂木为棺,单被裁足盖形,无归冢次,勿设祭祠。"因饮鸩而卒。
《续汉书》曰:曹褒在射声营舍,有停棺椁不葬者百馀所。褒亲自履行怆然。为买空地,悉葬其无主者。
《续汉书》曰:周盘字伯坚,年七十三岁,朝集诸生讲论终日。因令其二子曰:"吾日者梦见先师东里先生,与我讲于阴堂之奥而长叹,岂吾齿之尽乎?命终之日,桐棺足以周身,外椁足以周棺。敛刑悬封,濯衣幅巾。编四寸简,写《尧典》一篇,并刀笔各一,以置棺前,示不忘圣道。"其月望,无病忽终。学者以为知命。
《东观汉记》曰:郭凤字君张,善说灾异吉凶,占应,病先自知。死日,豫令弟子市棺敛具。至其日,如言卒。
《东观汉记》曰:耿秉薨,赐朱棺、玉衣。
《东观汉记》曰:梁商薨,赐东园朱寿器、银缕玉匣。
《东观汉记》曰:长沙有义士古初,遭父丧,未葬。邻人火起,及初舍,棺不可移。初冒火伏棺上,会火灭。
《东观汉记》曰:大司徒欧阳歙坐在汝南赃罪,死狱中。歙掾陈元上书追讼之,言甚切至。帝乃赐棺木,赠赙三千匹。
谢承《后汉书》曰:徐<土羽>为长沙郡,将死,遗令不受赠赙。一匹私马,卖以为棺。
谢承《后汉书》曰:和帝追封太后父梁松为褒亲愍侯,改殡,赐东园画棺、玉匣、衣衾而葬之。
《魏志》曰:李傕等葬董卓于郿,并收所焚尸之灰,合敛于棺而葬之。是日大风、暴雨、震卓墓,水流入藏,漂其棺椁。
《魏志》曰:宣王讨王陵,赦罪。陵自知罪重,试索棺钉以观太傅意,竟给之,遂自杀。
《曹操别传》曰:操破梁孝王棺,收金宝。天子闻之,哀泣。
《晋书》曰:夏侯湛将殁,遗命小棺薄敛,不修封树。论者谓湛虽生不砥厉名节,死则俭约令终,是深达存亡之理也。
《后魏书》曰:崔光韶谓子孙曰:"吾兄弟自幼及老,衣服饮食未曾一片不同。至于儿女官婚荣利之事,未尝不先以推弟。弟顷横祸,权作松棺。亦可以为吾作松棺,使吾见之。"
《南史》曰:宋光禄大夫刘镇之,年三十许,病笃,已办凶具。既而疾愈,因蓄棺以为寿。九十余乃亡,此器方用。
《宋书》曰:王敬则为既阳令。初至既阳县,陆主山下宗侣十余船同发,敬则船独不进。乃令入水推之。见乌漆棺,敬则咒云:"若是吉,使船速进,吾富贵,当改葬尔。"船须臾进。入县城,收此棺葬之。
《宋书》曰:袁昂为豫章内史,丁所生母忧,去职,以丧还。江路风潮暴骇,昂乃缚衣着棺,誓同沉溺。及风止,余船皆没,惟昂船获全。咸谓精诚所致。
《梁书》曰:衡阳宣王子简位郢州刺史,卒于官。丧将引,柩有声。议者欲开视,王妃柳氏曰:"晋文已有前例,不闻开棺。无益亡者之生。徒增生者之痛。"遂止。
《晋公卿礼秩》曰:诸公及从公薨者,赐东园秘器;在外都督者,给秘器,直钱三十万。安平王孚蔫,给东园温明秘器。杨骏诛,赐五木棺一具,载以官路车。
《三十国春秋》曰:晋黄门郎殷仲堪游于江滨,见流棺于水,乃接焉。旬日之中,门前之沟忽起为岸。是夕,有人通梦于仲堪,自称徐伯,感君之惠,无以报。仲堪因问:"门岸为何祥乎?"对曰:"水中之岸,其名为洲。君将为也。"言终而没。
《唐书》曰:玄宗开元二十年,自东都幸太原。至太行坂,路隘,逢椑车。问左右曰:"车中何物?"左右奏曰:"礼,天子出,则载椑车以从,先王之制也。"上曰:"焉用此!"命焚之。无椑自此始也。
《庄子》曰:古之丧礼,贵贱有仪,上下有等。天子棺椁七重,诸侯五重,大夫三重,士再重。墨子独生不歌,死不服,桐棺三重而无椁,以为法式。
《慎子》曰:匠人成棺而无憎於人,利在人也死。
《吕氏春秋》曰:善棺椁所以备蝼蚁也。今世俗大乱,人生逾侈,非为死者虑,亦所以相矜。
《淮南子》曰:吾生有七尺之形,死有一棺之土。
《淮南子》曰:鬻棺者,欲民之疾疫也;蓄粟者,欲岁之荒饥也。
《盐铁论》曰:古者瓦棺塈周,足以收形骸发齿而已。及其后桐棺不依,桑棺不留。今富者纟甫题墙凑,中者梓棺楩椁,贫者缯囊缇囊。
《风俗通》曰:叶令王乔,天下一玉棺於厅事前,令臣吏试入,终不动摇。乔曰:"天帝独欲召我。"沐浴服饰,寝其中,盖便立覆。宿夜葬於城东。县中牛皆流汗吐舌。
《风土记》曰:阳羡县令袁起生有神灵,无疾暴亡。殡敛已竟,风雷冥晦,失起丧柩。山下居民夜闻山下有数十人,晨往山上,见起棺柩。俄而潜藏,惟有石冢、石坛今在。
《神仙传》曰:介象为吴主所征,至武昌,连求去,不许。象言病,帝使左右以美梨一奁赐象。须臾象死,帝殡而埋之。以中时死,其日晡时到建业,以所赐梨付守苑吏。后吏以状闻,即发象棺。棺中无所有,有奏符。
《搜神记》曰:令有县孙孤城,古孤竹君之国也。灵帝光和元年,辽水中有浮棺,人破斫之。棺中人语曰:"我,伯夷之弟,孤竹君也。海水坏我棺椁,是以漂。汝斫我何为?"乃不敢破,因为立祠。民有发视者,无病而死。
《搜神记》曰:北有道人能令人与死人相见。其同郡人,妇死已数年,闻而往见之,曰:"愿令一见死妇,死不恨矣。"道人曰:"可。然闻鼓声疾出。"俄而得见之,与妇言语,悲喜恩情如生。良久,闻鼓音,悢悢不能得时出,门闭户掩,婿婿乃徒出,闭其衣裾户间,掣绝而去。后数岁馀,此人死,家葬之。开冢,见妇棺盖下有衣裾。
《异苑》曰:海陵如皋县东城村边海岸崩坏,一古墓有方头漆棺,以朱题上云:百七年堕水,元嘉二十载三月堕于悬献。
《巴蜀志》曰:獠夷死,即立埋棺,不卧设。
盛弘之《荆州记》曰:冠军县东一里有张詹墓,魏太和时人也。刻碑背曰:"白楸之棺,易朽之裳。铜钱不入,瓦器不藏。嗟尔后人,幸勿我伤。"自胡石之乱,坟墓莫不夷毁。此墓元嘉初犹俨然,六年大水,民饥,始被发。初开,金银锡铜之器烂然毕备。有二朱漆棺,棺前垂竹薄帘,金钉钉之。
《永嘉郡记》曰:乐成县石堂水口,先时有一漆棺,逆水入溪十余里便住,有灵下人云是方姥,甚有灵验。
《从征记》曰:刘表冢在高平郡。表子琮捣四方珍香数十石着棺中,苏合消救之香,莫不毕备。永嘉中,郡人衡熙发其墓,表貌如生,香闻数十里。熙惧,不敢犯。
陆机《大墓赋》曰:睹洪槚而为槥。槥,小棺也。
《太平御览》 宋·李昉
卷五百五十二 ◎礼仪部三十一
○椁
《周礼·地官·闾师》曰:凡庶民不树者不椁。
《礼记·檀弓上》曰:子游曰:"昔者夫子居于宋,见桓司马自为石椁,三年而不成。夫子曰:'若是其靡也!死不如速朽之愈也。'死之欲速朽,为桓司马言之。"
《礼记·檀弓下》曰:孔子之故人曰原壤,其母死,夫子助之沐椁。(沐,治也。)原壤登木曰:"久矣,予之不托于音也!"(木,椁材也。托,寄也。谓叩木以作音也。)歌曰:"狸首之班然,执女手之卷然。"(说人辞也。)夫子为弗闻也者而过之。从者曰:"子未可以已乎?"夫子曰:"丘闻之,亲者无失其为亲也,故者无失其为故也。"
又《丧大记》曰:君松椁,大夫柏椁,士杂木椁。(椁谓周棺者也。天子柏椁,以端长六尺,夫子制于中都。使庶人之椁五尺五寸,谓端方也。)棺椁之间,君容祝,大夫容壶,士容甒。(间可以藏物,因以为节。)
《左传·定上》曰:魏献子属役於韩简子及原寿过,(简子,韩起孙不信也。寿过,周大夫也。)而田于大陆,焚焉。还,卒于宁。(宁,今修武,魏地。)范献子去其柏椁,以其未复命而田也。(范献子伐魏,子为政,去其柏椁,是贬。)
《广雅》曰:椁,廓也。
《史记》曰:始皇葬骊山,发北山石为椁。
又曰:慎夫人鼓瑟,上自倚瑟而歌,意凄怆悲怀,顾谓群臣曰:"嗟乎!北山石为椁,用纻絮斮,陈漆其间,(纻絮以漆著其间。)岂可动哉?"左右曰:"善!"张释之前曰:"使其中有可欲者,虽锢南山,犹有郄。使其中无可欲者,虽无石椁,又何慼焉?"文帝称善。
《古史考》曰:禹作土堲以周棺,汤作木椁易土堲。
《汉书》曰:始皇石椁中为游。
又刘向上书曰:棺椁之作,自黄帝始也。(臣瓒注曰:殷人作棺椁也。)始皇葬於骊山,后牧儿亡羊,羊入其藏。牧者持火照求羊,失火,烧其藏及椁。
《续汉礼仪志》曰:侯王、公主、将军、特进薨,使者治丧,作柏椁。
《东观汉记》曰:明帝自制石椁,广丈二尺,长二丈五。
《魏志》曰:夫馀国厚葬,有椁无棺。东沃沮,其葬作大木椁,长十馀丈,开一头作户。举家皆共椁,刻木为数。
鱼豢《魏略》曰:高丽,其死葬,有椁无棺,停丧百日也。
《越绝书》曰:阖闾葬,铜椁三重。
《二石伪事》曰:佛图澄死时,众官皆殡敛。以生所服、锡杖、钵,终内着棺中,为其埋石作椁。葬毕经年,冉闵后,故发椁开棺视之,了不见体骨处所,惟见杖钵存焉。
《庄子》曰:卫灵公死,卜葬沙丘而吉。掘之数仞,得石椁焉。有铭曰:"不冯其子。"灵公夺而埋之。
郭缘生《述征记》曰:桓魋石椁在九里山之东北也。椁有二重,门间隐起,青石方净如镜,门扇数四。
《博物志》曰:汉滕公薨,公卿送至东都门。四马悲鸣,掊地不行。于蹄下得石椁,有铭曰:"佳城郁郁,三千年见白日,吁嗟滕公居此室。"
《豫章记》曰:艾县有一冢,凿青石以为椁,制度非常,号曰"杨柳冢。"历代久远,莫知其谁。
○欑
《礼记·丧大记》曰:君殡用輴,欑至于上,毕涂屋。大夫殡以帱,欑置于西序,涂不暨于棺。士殡见衽,涂上。帷之。(郑玄注云:欑犹菆也。)
《释名》曰:涂曰欑,欑木于上而涂之也。
○刍灵
《周礼·春官·冢人》曰:及葬,言鸾车象人。(鸾,遣车也。象人,以刍草为人。言,问其不如法度也。)
《礼记·檀弓》曰:涂车、刍灵,自古有之,(刍灵,束茅为人马。谓之灵者,神之类。)明器之道也。(言与明器同。)孔子谓"为刍灵者善",谓"为俑者不仁",不殆于用人乎哉?(俑,偶人也。有面目机发,有以于生人。孔子善古而非周。)
《释名》曰:束草为人马,以神灵名之也。
《续汉书·礼仪志》曰:天子崩,刍灵三十六尺。
王肃《丧服要记》曰:鲁哀公葬父,孔子问曰:"宁设桐人乎?"哀公曰:"桐人起于虞卿。虞卿,齐人,遇恶继母不得养,父死不得葬。知有过,故作桐人。吾父生得供养,何用桐人为?"
陆机《士庶挽歌辞》曰:埏埴为涂车,束薪作刍灵,
○明器
《周礼·春官·冢人》曰:大丧,入藏凶器。(凶器,明器。)
《周礼·夏官·司兵》曰:大丧,廞五兵。(廞,兴作也。兴作明器之共。)
《礼记·檀弓上》曰:宋襄公葬其夫人,醯醯百瓮。曾子曰:"既曰明器矣,而又实之。"(言名之为明器与祭器皆实之,是乱鬼器与人器也。)
又曰:既殡,旬而布材与明器。(木工宜乾暗,且预成。材,椁材也。)
又曰:之死而致死之,不仁而不可为也;之死而致生之,不知而不可为也。(之,往也。死之生之,谓无知与有知也。为犹行也。)是故竹不成用,瓦不成沫,木不成斫,(成犹善也。竹不可用善,谓边无膝。味当作沫。沫,靧也。)琴瑟张而不平,竽笙备而不和,(无宫商之谓。)有锺磬而无簨虡。(不悬之也。横曰簨,植曰虡。)其曰明器,神明之也。(言神明死之也。神明者,非人所知,折其器如此。)
又曰:仲宪言于曾子曰:"夏后氏用明器,示民无知也。(所谓致死之。仲宪,孔子弟子原宪。)殷人用祭器,示民有知也。(所谓致生之。)周人兼用之,示民疑也。"(言使民疑于无知与有知。)曾子曰:"其不然乎!其不然乎!(非其说之非也。)夫明器,鬼器也;祭器,人器也。夫古之人,胡为而死其亲乎?"(言仲宪之言,三者皆非。此或用鬼器,或用人器。)
又《檀弓下》曰:孔子谓"为明器者,知丧道矣"。备物而不可用也。哀哉,死者而用生者之器,不殆於用殉乎哉?其曰明器,神明之也。(神明,死者异于生人也。)
《释名》曰:送死之器曰明器,神明之器异于人。
《盐铁论》曰:古者明器有形无实,示人不用也。今厚资多藏,器用如生人,并衣绨纨。
江逌表曰:宣皇帝顾命:终制,山陵不设明器,以贻后则。景帝奉遵遗敕。逮文明皇后崩,武皇帝亦承前,无所设施,惟酺醢之奠瓦器而已。昔康皇帝玄宫内宝奁乌粥,此盖太妃因己之情,实违先志累世之法。今永欲以为故事,用此二物。
○明衣
《说文》曰:,鬼衣也。(读如葛垒萦之萦。)
《穆天子传》曰:赠用文锦明衣。
○祖载
《周礼·春官·丧祝》曰:掌大丧,及朝,御柩,乃奠;(朝,将葬朝于祖考庙。)及祖,饰棺,及载,遂御之。(祖,将葬祖于庭。)
《礼记·檀弓》曰:殡于客位,祖于庭,所以即远也。
《仪礼·既夕》曰:既夕哭,请启期,告于殡。夙兴,设盥于祖庙门外。(祖,王父也。下士祖祢共庙。)有司请祖期。(将行而饮食曰祖。祖,始也。)
《白虎通》曰:祖于庭何?夺孝子之恩也。祖,始。始载于庭也。乘车辞祖祢,故为祖载也。
○翣
《周礼·夏官》曰:御仆,大丧持翣。(翣,棺饰也。持之者,夹蜃车。)
《礼记·檀弓下》曰:周人廧置翣。(郑玄注云:廧,柳衣。翣者,车饰也。)
又《礼器》曰:天子七月而葬,五重八翣;诸侯五月而葬,三重六翣;大夫三月而葬,再重四翣。此以多为贵也。
又《丧大记》曰:饰棺,君黼翣二,画翣二。大夫黻翣二,画翣二;士画翣二。
《古史考》曰:周公作翣。
《齐书》曰:张绪卒日,无宅以殡,遗命:凶事不设柳翣。
《庄子》曰:战而死者,其人之葬也,不以翣资。(翣者,武之所资也。战而死者,无武也,翣将安施耳。)
《世本》曰:武王作翣。
董勋答问曰:翣似屏风,人持随丧车前后左右也。
○绋
《礼记·杂记》曰:诸侯丧,执绋五百人,四绋皆衔枚。(绋,引车索。)
《释名》曰:从前引曰绋。绋,发也。发车使行。
《续汉书·礼仪志》曰:礼,登遐,中黄门、虎贲执绋。
又曰:公卿已下子弟凡三百人执绋弗,白素帻,委貌冠。
杜预《要集》曰:凡挽,天子六绋,诸侯四,大夫二,士一。
○旅旒
贺循《葬礼》曰:大夫五旒,吉韦车之所建也。通而已下,不为龙画。
○旐
《周礼·春官》曰:司常,大丧供铭旌,建廞车之旌。(铭旌,王则太常也。)
《礼记·檀弓上》曰:铭,明旌也。以死者不可别也,故以其旗识之。)
《续汉书·礼仪志》曰:礼,登遐,大旗之制:长三刃,十有二斿,曳地;画日月升龙;书旐,曰天子之柩。
贺循《葬礼》曰:杠,今之旐也。古者以缁布为之,命以绛缯,题姓字而已,不为画饬也。
《礼论》曰:问:"下殇葬墓,有旐否?"徐邈答曰:"旐以题柩耳。无不有旐。"
《晋书》曰:魏明悼后崩,议书名旌。或欲去姓而书魏,或欲两书。安平王子孚以为经典正义,皆不应书。凡帝王,皆因本国之名以为天子之号,而与往代相别耳,非为择美名以自光也。天称皇天,则帝称皇帝;地称后土,则后称皇后。此乃所以同天地之大号,统无二之尊名。不待称国号以自表,不俟称民族以自彰。
○挽歌
《左传·哀上》曰:吴与齐战,齐人公孙夏将战,命其徒歌《虞殡》。(杜预注曰:《虞殡》,送葬歌曲,示必死。)
《纂文》曰:《薤露》,今人挽歌。
《续汉书·礼仪志》曰:礼,登遐,羽林孤儿巴歈擢歌者六十人。
《续汉书》曰:大将军梁商三月上巳日会洛水,倡乐毕极,终以《薤露》之歌,座中流涕。其年八月而商薨。
《晋公卿礼秩》曰:安平王葬,给挽歌六十人。诸公及开府给三十人。
《晋书·礼志》曰:汉魏故事:大丧及大臣之丧,执绋者挽歌。新礼以为挽歌出于汉武帝役人之劳,歌声哀切,遂以为送终之礼。虽音曲摧怆,非经典所制,违礼衔枚之义。方在号慕,不宜以歌为名,除挽歌。挚虞以为挽歌因唱和而为摧怆之声,衔枚所以全哀,此亦以感众。虽非经典所载,是历代故事。《诗》称"君子作歌,惟以告哀"。以歌为名,无所嫌,宜定新礼如旧。
《续晋阳秋》曰:袁山松作《行路难》,辞句婉丽,听者莫不流泪。吴昙善倡乐,桓伊能挽歌。时称为三绝。
又曰:武陵王晞未败四五年,喜为挽歌,自摇铃,使左右和之。
《语林》曰:张湛好于斋前种松柏,养鸲鹆。袁山松出游,好令左右挽歌。时人谓"张屋下陈尸,袁道上行殡"。
谢绰《宋拾遗录》曰:太祖尝召颜延之,传诏频曰:"寻觅不值。"太祖曰:"但酒店中求之,自当得也。"传诏依旨访觅,果见延之在酒肆,裸身挽歌,了不应对。他日酒醒,乃往。
《宋书》曰:范晔为吏部郎。元嘉元年,彭城王太妃薨,将葬。祖夕,僚故并集东府。晔与司徒左曹属王深及弟司徒祭酒广夜中酣饮,开北牖,听挽歌为乐。彭城王义康大怒,左迁宣城太守。
《梁书》曰:谢几卿,普通六年诏西昌侯藻督众军北侵,几卿启求行,擢为藻军师长史。军至涡阳,退败,几卿坐免官。居自扬石井宅中,交好者载酒从之,客恒满坐。时左丞庾仲容亦免归,二人意相得,并肆情诞纵。或乘露车历游郊野,醉则执铎挽歌,不屑物议。
《庄子》曰:绋讴所生,必于斥苦。司马彪注云:绋,引柩索也。斥,疏缓若用力也。引绋所以讴者,为人用力慢缓不齐,促急之也。
《风俗通》曰:京师宾婚嘉会,酒酣之后,续以挽歌。
谯周《法训》曰:挽歌者,高帝召田横至尸乡自毙,从者不敢哭而不胜其哀,故作此歌以寄哀音焉。
干宝《搜神记》曰:挽歌者,丧家之乐;执绋者,相和之声也。挽歌词有《薤露》、《蒿里》二章,出田横门人。横自杀,门人伤之,为悲歌。言人如薤上露,易晞灭也。亦谓人死,精魂于蒿里。
《古辞》曰:"薤露朝露何易晞,明朝更复露。人死一去何时归?"二章曰:"蒿里谁家地,聚敛精魄无贤愚。鬼伯一何相催促,人命不得少踟蹰。"至李延年乃分为二曲。《薤露》送王公贵人,《蒿里》送士、大夫、庶人,使挽柩者歌之。(语裥长歌、短歌,言寿命长短不可妄求。)
魏缪袭《挽歌辞》曰:生时游国都,死没弃中野。朝发高堂上,墓宿黄泉下。白日入虞渊,县车息驷马。造化虽神明,安能复存我?形容稍歌灭,齿发行当堕。自古皆有然,谁能离此者?
陆机《挽歌辞》曰:魂衣何盈盈,旟旐何习习。父母拊棺号,兄弟扶筵泣。灵轜动轇<车刍>,龙首矫崔嵬。挽歌挟毂唱,嘈嘈一何悲。浮云中容与,飘风不能回。渊鱼仰失梁,征乌俯坠飞。
又曰:中闱且勿喧,听我《薤露》诗。生死各异伦,祖载当有时。舍爵两楹位,启殡进灵轜。饯饭觞莫举,出宿归无期。
又曰:重阜何崔嵬,玄庐窜其间。磅礴云四极,穹崇效苍天。侧听阴沟涌,卧观天井悬。圹宵何辽廓,大暮安可晨。人往有返岁,我行无归年。昔居四人宅,今为万鬼邻。昔为七尺体,今成灰与尘。金玉昔所佩,鸿毛今不振。丰肌享蝼蚁,形体永夷泯。寿堂延魑魅,虚无自相宾。蝼蚁尔何怨,魑魅我何亲。抚心痛荼毒,永叹莫为陈。
晋陶潜《挽歌辞》曰:荒草何茫茫,白杨亦萧萧。严霜九月中,送我出远郊。四面无人居,高坟正嶕峣。马为仰天鸣,风日自萧条。幽室一已闭,千年不复朝。千年不复朝,贤达无奈何。向来相送人,各亦归其家。亲戚或馀悲,他人亦已歌。死去何所道?托体同山阿。
又曰:有生必有死,早终非命促。昨暮同为人,今旦在鬼录。魂气散何之,枯形寄空木。娇儿索父号,良友抚我哭。
颜延之《挽歌辞》曰:今龟告明兆,撤奠在方昏。戒徒赴幽穸,祖驾出高门。行行去城邑,遥遥首丘园。息镳竟平<土遂>,税驾列岩根。
北齐祖孝征《挽歌辞》曰:驱驷马,谒帝长杨宫。旌悬白云外,骑猎红尘中。今来向漳浦,素盖转悲风。荣华与歌笑,万事尽成空。
隋卢思道《彭城王挽歌辞》曰:旭日禁门开,隐隐灵舆发。才看凤楼迥,稍视龙山没。犹陈五营骑,尚聚三河卒。容卫俨未归,空山照秋月。
又乐平长公主,《挽歌辞》曰:妆楼对驰道,吹台临景舍。风入上春朝,月满凉秋夜。未言歌笑毕,已觉先荣谢。何时洛水湄?芝田解龙驾。
○方相
《周礼·夏官》曰:方相氏掌蒙熊皮、黄金四目、玄衣朱裳,执戈、扬盾,帅百隶。大丧,先柩,及墓,入圹,以戈击四隅,欧方良。(圹穿中也。方良,罔两也。)
蔡质《汉官仪》曰:阴太后崩,前有方相及凤皇车。
《晋公卿礼秩》曰:上公薨者,给方相车一乘。安平王孚薨,方相车驾马。
《幽明录》曰:广陵露白村人,每夜辄见鬼怪。或有异形丑恶,怯弱者莫敢过。村人怪如此,疑必有故。相率得十人,一时发掘,入地尺许,得一朽烂方相头。访之故老,咸云:"尝有人冒雨葬至此,遇却,一时散走,方相头陷没泥中。"
《风俗通》曰:俗说亡人魂气浮扬,故作魌头以存之。言头体魌魌然盛大也。或谓魌头为触圹,殊方语也。
《太平御览》 宋·李昉
卷五百五十三 ◎礼仪部三十二
○葬送一
《易下·系》曰:古之葬者,厚衣之以薪,葬之中野,(衣之以薪而埋之於中野。)不封不树,丧其无数。后世圣人易之以棺椁,盖取诸《大过》。
《尚书》曰:周公在丰,(致政,老在丰也。)将没,欲葬成周。周公薨,成王葬于毕。(成王不敢臣周公,故归于武王,葬毕也。)
《礼记·曲礼上》曰:助葬必执绋。(绋,引申索。)
《礼记·檀弓上》曰:太公封营丘,比及五世,皆反葬于周。君子曰:"乐,乐其所自生。礼,不忘其本。古之人有言曰:狐死正丘首,仁也。"(正丘首,正首丘也。仁,恩也。)
又曰:舜葬于苍梧之野,盖三妃未之从也。(古不合葬。)
又曰:葬于北方北首,三代之达礼也,之幽之故也。(北方北首,国北也。)
又曰:子柳之母死,子硕请具。(具,丧之器用也。子柳,鲁叔仲皮之子,子硕兄。)子柳曰:"何以哉?"(言无其财。)子硕曰:"请粥庶弟之母。"(粥谓嫁之也。妾贱,取之曰买之也。)子柳曰:"如之何其粥人之母,以葬其母也?不可。"
又曰:公叔文子升于瑕丘,蘧伯玉从。(二子卫大夫也。文子,献公之孙名拔也。)文子曰:"乐哉,斯丘也。死则我欲葬焉。"伯玉曰:"吾子乐之,则瑗请前。"(刺其欲害人良田。瑗,伯玉名也。)
又曰:成子高寝疾,(成子高,齐大夫。国成伯,高父也。)庆遗入请曰:"夫子病革矣。如至乎大病,则如之何?"(观其意也。革,急也。庆遗,封之族。)子高曰:"吾闻之也,生有益于人,死不害于人。吾纵生无益于人,吾可以死害于人哉?我死则择不食之地而葬我焉。"(不食谓不垦耕。)
又曰:国子高曰:"葬也者,藏也。藏也者,欲人之弗得见也。是故衣足以饰身,棺周于衣,椁周于棺,土周于椁,反壤树之哉!"
又曰:孔子之丧,有自燕来观者,舍于子夏氏。子夏曰:"圣人之葬人,与人之葬圣人也,子何观焉?昔者夫子言之曰:吾见封之若堂者矣。见若防者矣,(防形旁杀平上而长。)见若覆夏屋者矣,(覆谓茨瓦也。夏屋,今之门庑也,其形傍广而卑。)见若斧者矣,从若斧者焉。马鬛封之谓也。"
《礼记·檀弓上》曰:季武子成寝。杜氏之葬在西阶之下,请合葬焉。许之。入宫而不敢哭。武子曰:"合葬,非古也。自周公以来,未之有改也。吾许其大而不许其细,何居?"命之哭。
又曰:子游问具。夫子曰:"称家之有亡。"子游曰:"有亡恶乎齐?"(恶乎齐,问丰省之比。)夫子曰:"有无过礼。苟亡矣,敛首足形,还葬,悬棺而封。(不设碑繂,不备礼也。)人岂有非之者哉?"
又曰:宋襄公葬其夫人,醯醢百瓮。
《礼记·檀弓下》曰:季子皋葬其妻,犯人之禾。申祥以告,曰:"请庚之。"(申祥,子张子。庚,偿也。)子皋曰:"孟氏不以是罪予,朋友不以是弃予,以吾为邑长于斯也。买道而葬,后难继也。"(恃宠虐民,非也。)
又曰:延陵季子适齐,于其反也,其长子死,葬于嬴博之间。(嬴博,齐地,泰山县是也。)孔子曰:"延陵季子,吴之习于礼者也。"往而观其葬焉。其坎深不至于泉,(以生恕死。)其敛以时服。既葬封,广轮掩坎,其高可隐也。(轮,从也。隐,据也。)既封,左袒,右还其封,且号者三,曰:"骨肉归复于土,命也。若魂气则无不之也,无不之也。"(还,回。)而遂行。孔子曰:"延陵季子之于礼,其合矣乎!"
又曰:子路曰:"伤哉贫也!生无以为养,死无以为礼也。"孔子曰:"啜菽饮水尽其欢,斯之谓孝;敛手足形,还葬而无椁,称其材,斯之谓礼。"(还犹疾也。)
《礼记·王制》曰:天子七日而殡,七月而葬;诸侯五日而殡,五月而葬;大夫、士、庶人三日而殡,三月而葬。(尊者舒,卑者速。《春秋传》曰:"天子七月而葬,同轨毕至;诸侯五月,同盟至;大夫三月,同位至;士逾月,外姻至。")三年之丧,自天子达庶人。县封葬不为雨止。不封不树。丧不贰事。
《礼记·曾子问》曰:"葬引至于堩,日有食之,则有变乎?且不乎?"(堩,道也。变谓异礼。)孔子曰:"昔吾从老聃助葬于巷党。及堩,日有食之。老聃曰:'丘,止柩就道右,止哭以听变。'既明,反而后行。曰'礼也'。(巷党,党名也。)反葬,丘问之曰:'夫柩不可以反也。日有食之,不知其已之迟也,则岂如行哉?'(已,止也。数读为速。)老聃曰:'夫柩不早出,不墓宿。(侵晨夜则近奸寇也。)见星而行者,惟罪人与奔父母之丧者乎!日有食之,安知其不见星也?(为无日而慝,祚豫止。)且君子行礼,不以人之亲痁患。'"(痁患,病也。以人之父母行礼而恐,惧其有患害不为也。)
《礼记·曾子问》曰:"并有丧,如之何?何先何后?"(并谓父母。若亲同者,同月死。)孔子曰:"葬,先轻而后重;其奠也,先重而后轻,礼也。自启及葬不奠。(不奠,务于当葬者。)行葬不哀次。(不哀次,轻于在殡者。)反葬,奠而后辞于殡,遂修葬事。(殡当为宾,声之误也。辞于宾谓告将葬启期也。)其虞也,先重而后轻,礼也。"
《礼记·丧大记》曰:君葬用輴,四綍,二碑,御棺用羽葆;大夫葬用輴,二綍,二碑,御棺用茅;士葬用国车,二綍,无碑,比出宫,御棺用功布。(大夫废輴,此言輴,非也。)
《礼记·中庸》曰:父为大夫,子为士,葬以大夫,祭以士。父为士,子为大夫,葬以士,祭以大夫。
《左传·隐公》曰:公将如棠观鱼者,臧僖伯谏,不从。冬,臧僖伯卒。公曰:"叔父有憾于寡人,(叔父有憾,观鱼不听也。)寡人弗敢忘。"葬之加一等。
又曰:元年冬,十月庚申,改葬惠公。公弗临,(贾逵曰:改葬,改备礼也。葬嗣君之事,公不临,言无恩。礼曰改葬细也。)故不书。惠公之薨也,有宋师,太子少,葬故有阙。是以改葬。(言是以,明礼缺故也。)
又曰:天子七月而葬,同轨毕至;诸侯五月,同盟至;大夫三月,同位至;士逾月,外姻至。
《左传·僖上》曰:许穆公卒于师,葬之以侯,礼也。(男而侯礼,加一等。)凡诸侯薨于朝会,加一等;(诸侯命有三等:公为上等,侯伯为中等,子男为下等。)死王事,加二等。于是有以衮敛。(死王事谓朝天子,以命用师。衮敛者,上公九命服衮也。)
《左传·宣上》曰:葬敬羸,旱无麻,始用葛茀。(记礼变之所由。茀所以引柩,殡则有之以备火,葬则以下柩。)雨,不克葬,礼也。礼:卜葬先远日,辟不怀也。(怀,思也。)
《左传·成上》曰:宋文公卒。始厚葬,用蜃炭,益车马,始用殉,重器备。椁有四阿,棺有翰桧。君子谓华元、乐莒"于是乎不臣。臣,治烦去惑者也。今二子者,君生则纵其惑,死又益其侈,是弃君于恶,何臣之为?"
《左传·昭二》曰:叔孙卒,杜泄将以路葬,且尽卿礼。(路,王所赐叔孙车。)南遗谓季孙曰:"叔孙未乘路,葬焉用之?且冢卿无路,介卿以葬,不亦左乎?"
《左传·昭十二》曰:郑简公卒,将为葬除。(除葬道。)及游氏之庙,(游氏,子太叔族。)将毁焉。子太叔使其除徒执用以立,而无庸毁。(用毁庙具。)曰:"子产过女,而问'何故不毁',乃曰'不忍庙也。诺,将毁矣'"。(教毁庙者之辞。)既如是,子产乃使辟之。毁之,则朝堋;弗毁,则日中而堋。
《春秋说题辞》曰:葬,尸下藏也。人生于阴,含阳充;死入地,归所与也。(宋均注:人生阴谓在胞胎中。)
《论语·先进》曰:颜渊死,门人欲厚葬之。子曰:"不可。"门人厚葬之。子曰:"回也视予犹父也,予不得视犹子也。非我也,夫二三子也。"(言颜路在,听门人厚葬之。)
《白虎通》曰:周公以王礼葬何?以为周公践祚理政,与天同志。原天之意,子爱周公,与文武不异。故以王礼。
《尔雅》曰:葬,藏,谓之圹宅。兆茔,域地也。
《说文》曰:窆,葬下棺也。
《史记》曰:项王已死,楚地皆降汉,独鲁不下。汉乃引天下兵欲屠之。为其守礼义,为王死节,乃持项王头示鲁。鲁父兄乃降。始楚怀王初封项籍为鲁公,及其死,鲁最后下,故以鲁公礼葬项籍彭城。
《史记》曰:临江闵王荣,以孝景前四年为太子,四岁,废为临江王。四年,坐侵庙壖为宫,上征荣诣中尉府。中尉郅都责讯王,王恐,自杀,葬蓝田。燕数万衔土置冢上。百姓怜之。
又曰:郭解姊子负解之势,与人饮,强灌之。人怒,拔刀刺杀解姊子,去亡。解姊怒曰:"以翁伯之义,人杀吾子,贼不得。"弃其尸于道,不葬,欲以辱解。解使人微知贼处。贼窘,自归,具以实告解。解曰:"杀之固当,吾儿不直。"遂去其贼罪。其姊子乃收而葬之。诸公闻之,皆多解之义。
《战国策》曰:秦宣太后爱魏馀,病且死,令曰:"我死,必以魏子为殉。"庸芮为之说后曰:"以死者为有知乎?"曰:"无知。"芮曰:"何乃空以生之所爱,葬无知之死人哉?若死者有知,先王之积怒久矣。太后救过不暇,何得私魏子乎?"太后乃止。
《汉书》曰:韩信,淮阴人。家贫无行,不得推择为吏,又不能治生为商贾。常从人寄食,其母死,无以葬,乃行营高燥地旁可置万家者为冢。
又曰:张良始所见下邳圮上老父与书者,后十三岁,从高帝过济北,果得穀城山下黄石,取而宝祠之。及良死,并葬黄石。每上冢,伏臈祠黄石。
又曰:卫青贵,而平阳侯曹寿有恶疾,就国。长公主问列侯贤者,左右皆言大将军。主叹曰:"此出吾家,常从我奈何?"左右曰:"于今尊贵无比。"于是,主讽皇后,言之上,乃诏青尚平阳主,合葬起冢。
又曰:三长史害张汤,自杀,昆弟欲厚葬。汤母曰:"汤为天子大臣,被恶言而死,何厚葬为?"载以牛车,有棺而无椁。上闻之,曰:"非此母不生此子。"迺尽诛三长史。
又曰:主父偃方贵幸时,客以千数。及死,无一人视,独孔车收葬焉。上闻之,以车为长者。
又曰:霍光薨,上及皇后太后亲临光丧。太中大夫任宣与侍御史五人持节护丧事。赐金钱缯絮,绣被百领,衣五十箧,璧珠玑玉衣,(师古曰:《汉仪注》以玉为襦,如铠状,连缀之,以黄金为缕,腰以下玉为札,长尺广二寸,半为甲。下至足,亦缀以金缕也。)便房、黄肠题凑各一具,(苏材曰:以柏木黄心致累棺外曰黄肠。木头皆内向,故曰题凑。如淳曰:便房,冢圹中室也。《汉仪注》:天子陵中明中高丈二尺,周二丈,内梓宫,次楩椁、柏黄肠题凑也。)东园温明,(服虔曰:东园处此器形如方漆桶开一面,漆画之,以镜置其中,以悬尸上,大敛并盖之矣。)皆如乘舆制度。载光尸柩以辒辌车,黄屋左纛,发材官轻车、北军五校士军陈,至茂陵,以送其葬。谥曰宣城侯。发三河卒穿复土起冢,祠堂置园邑三百家。
又曰:金日殚薨,赐葬具冢地,送以轻车,介士军至茂陵,谥曰敬侯。
又曰:杨王孙者,孝武时人也。学黄老之术,家业千金。厚自奉养,生亡所不至。及病且终,先令其子曰:"吾欲倮葬,以反吾真。必亡易吾意。死则为囊盛尸,尸入地七尺。即下,从足引脱其囊,以身亲土。"其子欲默而不从,重废父命;欲从之,心又不忍。乃往见王孙友人祁侯。祁侯与王孙书。王孙报曰:"盖闻古之圣王,缘人不忍其亲,故为制礼。今则越之。吾是以裸葬,将以矫世。吾闻之:神精者,天之有;形骸者,地之有。精神离形,各归其真,故谓之鬼。鬼之为言归也。尸块然独处,岂有知哉?裹以币帛,隔以棺椁,支体结束,口含玉石,欲化不得,郁为枯腊。千载之后,棺椁朽腐,乃得归土,就其真宅。"祁侯曰:"善。"遂祼葬。
又曰:朱云年七十馀,终于家。病不呼医药,遗言:以身服敛,棺周於身,土为椁,(韦昭曰:烧土为椁也。)为丈五坟,葬平陵东郭外。
又曰:韦玄成为相,病且死。因使者自白曰:"不胜父子私,愿乞体骨,归葬父墓。"上许焉。
又曰:朱邑病且死,嘱其子曰:"我故为桐乡吏,其民爱我,必葬桐乡。后世子孙奉我,不如桐乡民。"及死,其子葬之桐乡西郭外,民果共为邑起冢立祠,岁祠祭,至今不绝。
又曰:孔光薨,王莽白太后,使九卿策赠以太师、博山侯印绶,赐乘舆秘器金钱杂帛。少府供帐,公卿百官会吊。送葬,载以乘舆及副各一乘,羽林孤儿、诸生合四百人挽送,车万馀两。将作穿复土,河东卒五百人起坟,如大将军王凤制度。
又曰:董贤死,见废,裸诊其尸,因埋狱中。贤所厚吏沛人朱诩自劾。去大司马府,备棺衣,收贤尸葬之。王莽闻之,大怒,以他罪系杀诩。
又曰:楚王戊女解忧妻乌孙。公主上书言年老思乡,愿得归骸骨葬汉地。天子悯而迎之。公主与孙男女三人俱来。后二岁卒,三孙因留守坟墓。
又曰:楼护字君卿,结交士大夫,无所不倾其。交士长者,尤见亲敬。母死,送葬者致车二三千两。
《后汉书》曰:永平十二年,诏曰:"昔曾闵奉亲,竭欢致养;仲尼葬子,有棺无椁。丧贵致哀,礼存宁俭。今百姓送终之制,竞为奢靡,生者无担石,而财力尽于坟土;伏腊无糟糠,而牲牢兼于一奠。靡破积代之业,以供朝夕之费,岂孝之意哉?有司其申明科禁,宣下郡国。"
范晔《后汉书》曰:孔僖拜临晋令,卒官,遗令即葬。二子长彦并十馀岁,蒲坂令许君然劝令反鲁。对曰:"今载柩而归,则违父令;舍墓而去,心所不忍。"遂留华阴。
《续汉书》曰:张奂,光和四年卒,遗令曰:"吾前后仕进,十腰银艾,不能和光同尘,为谗邪所忌。但地底冥冥,长无晓期,而复缠以纩绵,牢以钉密,为不喜耳。今幸有前穿,朝陨夕下,措尸灵床,幅巾而已。奢非桓文,俭非王孙,推情从意,庶免咎吝。"诸子从之。
又曰:周畅字伯持,性仁慈,为河南尹。永初二年夏,旱,久祷无应。畅因收葬洛城旁客死骸骨凡万馀人,应时澍雨,岁乃丰稔。位至光禄勋。
《东观汉记》曰:光武发蓟还,士众喜乐,鼓声歌咏,八荒震动。过范阳,命诸将收葬吏士。又东平王苍葬,章帝访,诏有司加赐銮路、乘马、龙旗、九旒、虎贲百人。
又曰:东海王强薨。追念强雅性恭俭,不欲令厚葬以违其意,诏中常侍杜岑、东海相传曰:"王恭谦好礼,以德自终。敕官属遣送,务行约省。茅车瓦器,以成王志。"
又曰:王丹,闾里有丧忧,辄度其资用,教之俭约,因为其制日定葬。其亲丧,不过留殡一月,其下以轻重为差。
又曰:梁鸿病因,与高伯通及会稽士大夫语曰:"昔延陵季子葬于嬴博之间,不归其乡,慎勿听妻子持尸柩去。"终后,伯通等为求葬处。有要离冢高燥,众人曰:"要离,古烈士。今伯鸾亦清高,令相近。"遂葬要离冢旁。子孙归扶风。
《太平御览》 宋·李昉
卷五百五十四 ◎礼仪部三十三
○葬送二
《东观汉记》曰:邓弘薨,有司复请加谥曰昭成君。发五校轻车骑士为陈,至葬所。所施皆如霍光故事。皇太后皆曰门生,挽送。
谢承《后汉书》曰:邓晨尚世祖姊新野公主。主为王莽兵所害。及薨,诏备主官属法驾,招迎主魂,与晨合葬於北邙。
谢承《后汉书》曰:马援卒,后有人上书谮之者。援妻孥惶怖,不敢以丧还旧茔,裁买城西数亩地,槀葬而已。宾客故人莫敢吊会。援妻子草索相连,诣阙请罪。帝乃出讼书以示之,方知所坐。上书诉冤,前后六上,辞甚哀切,然后得葬。
谢承《后汉书》曰:崔瑗为济北相。光禄大夫杜乔为八使,徇行郡国,以赃奏瑗,征诣廷尉。瑗上书自讼,得理出。会病卒。临终,顾命子实曰:"人禀天地之气以生。及其终也,归精於天,还骨於地。何地不可藏形骸。勿归乡里。"实奉遗令,遂留葬洛阳。初,崔实父卒,标卖田宅,起冢茔,立碑颂。葬讫,资产竭尽,因穷困以榷酤鬻为业。时人多以此讥之。实终不改,亦取足而已,不致盈馀。
谢承《后汉书》曰:陈宠为广汉太守。先是,洛县城南,每阴雨,尝有哭声闻於府中,积数十年。宠问而疑其故,使吏按行。还言衰乱时,此下多死亡者,而骸骨不得葬,偿傥在。於是宠怆然矜之,即敕县尽收敛葬之。自是哭遂绝。
华峤《后汉书》曰:杨震为太尉,中常侍樊丰等骄恣,震常切谏,由是共构谮震。策罢遣归本郡,遂仰鸠薨。薨日,有大鸟来止树上,须臾下地,安行到柩前,正立低头,旁人共更抚抱,终不惊骇。鸟苍色,颈去地五六尺,舒翅广一丈三尺,莫有能名者。葬毕飞去。
范晔《后汉书》曰:范冉一名丹。临命遗敕其子曰:"吾生於昏闇之世,值乎淫侈之俗。生得在世济时,死则何忍自同於世?气绝便敛,敛以时服。衣足蔽形,棺足周身。敛毕便穿,穿毕便埋。其明堂之奠,盂饭寒水饮食之物,勿有所下。坟封高下,令足自隐。知我心者,李子坚、王子炳也,今皆不在。制之在尔,勿令乡人宗亲有所加也。"
范晔《后汉书》曰:赵咨以病自乞,征拜议郎,沉疾京师。将终,告其故吏朱祗、萧建等"薄敛素棺,藉以黄壤,欲令速朽,早归后土。"不听子孙改之。朱祗、萧建送丧到家,子胤不忍父体与土并合,欲更改殡。祗建譬以顾命,於是奉行。世称明哲。
《后汉书》曰:董宣为洛阳令,卒於官。诏遣使者临视,惟见布被覆尸,妻子对哭。有大麦数斛,弊车一乘。帝伤之曰:"董宣廉洁,死乃知之。"以宣绶为二千石,赐艾绶,葬以大夫礼。
《后汉书》曰:樊宏卒,遗敕薄葬,一无所用。以为棺椁一藏,不宜复见。如有腐败,伤孝子之心。使与夫人同坟异藏。帝善其令,以书示百官,因曰:"今不顺寿张侯意,无以彰其德具。吾万岁之后,欲以为式。"
《后汉书》曰:袁安父没,母使安访求葬地。道逢三书生,问安何之。安为言其故。生乃指一处云:"葬此地,当代为上公。"须臾不见。安异之,於是遂葬其所占之地。故累代隆盛焉。
《后汉书》:桓荣每疾病,帝辄遣使者存问,太官太医相望於道。及笃,上疏谢恩,让还爵土。帝亲幸其家问起居。下车,拥经而前,抚荣垂涕,赐以床茵、帷帐、刀剑、衣被,良久乃去。自是诸侯、将、大夫问疾者,不敢复乘车到门,皆拜床下。荣卒,帝亲自变服临丧送葬,赐冢茔於首山之阳。
《后汉书》曰:李傕重葬董卓於郿,并董氏所焚尸之灰,合敛一棺而葬之。葬日,大风雨,霆震卓墓,水流入藏,漂其棺木。
《后汉书》曰:王忳字少林,(忳音纯。)广汉新都人也。忳尝诣京师,於空舍中,一书生疾困,愍而视之。书生谓忳曰:"我当到洛而被病,命在须臾。腰下有金十斤,愿以相赠。死后乞藏骸骨。"未及问姓名而命绝。忳即鬻金一斤,营殡葬,馀金悉置棺下,人无知者。后归数年,县署忳大度亭。长初到之日,有马驰入亭中而止。其日大风,飘一绣被,复堕忳前。即言之於县。县以归忳。忳后乘马到雒县,马遂奔走,牵忳入他舍。主人见之,喜曰:"今禽盗矣。"问忳所由得马,忳具说其状,并及绣被。主人怅然良久,乃曰:"被随旋风,与马俱亡。卿何阴德,而致此二物?"忳自念有葬书生事,因说之,并道书生形貌及埋金之处。主人大惊,号曰:"是我子也。姓金名彦,前往京师,不知所在。何意卿乃葬之!大恩矣,久不报,以彰卿德耳。"忳悉以被、马还之。彦父不取,又厚遗忳。忳辞让而去。
《后汉书》曰:范式字巨卿!与张元伯为友。元伯穷,疾笃,同郡郅君章、殷子微晨夜省疾视之。元伯临尽叹曰:"恨不见吾死友。"寻而卒。式或梦见元伯玄冕垂缨、履屣而呼曰:"巨卿!吾以其日死,当以尔时葬,永归黄泉。子未我忘,岂能相及?"式怳然觉寤,悲叹泣下。具告太守,请往奔丧,投其葬日,驰往赴之。式未及到而丧已发引。既至圹,将窆,而柩不肯进。其母抚之曰:"元伯岂有望耶?"遂停柩。移时,乃见有素车白马,号哭而来。其母望之曰:"是必范巨卿也。"即至叩丧,言曰:"行矣元伯!死生路异,永从此辞。"会葬者千人,咸为挥涕。式因执绋而引,柩於是乃前。式遂留止冢次,为修坟树。
《后汉书》曰:缪彤,汝南召陵人也。太守陇西梁湛召为决曹吏。安帝初,湛病,卒官。彤送丧还陇西。始葬,会西羌反叛,湛妻子悉避乱他郡,彤独留不去,为起坟冢。乃潜穿井旁,以为窟室,昼则隐窜,夜则负土。及贼平而坟已立。其妻子意彤已死,还见大惊。关西咸称传之,共给车马衣资,彤不受而归。
《后汉书》曰:张霸,蜀郡成都人也。为会稽太守,后征,四迁为侍中。卒年七十,遗诏诸子曰:"昔延州使齐子死嬴博,因坎路则,遂以葬焉。今蜀道阻远,不宜归茔,可止此葬,足藏发齿而已,务遵速朽,副我本心。人生一代,但当畏敬於人。若不善加已,直为受之。"诸子承命,葬於河南梁县,因遂家焉。
《后汉书》曰:士孙瑞理王允等事曰:兴平二年秋,朝廷以九月九日引见公卿近臣饮宴,离席前,说故司徒王允、故司隶黄琬并有功於国,可听允恭等葬。
《魏略》曰:田豫病亡,戒其妻子曰:"葬我必西门豹边。"妻子难之,曰:"西门豹,古之神人。那可葬其所?"豫曰:"豹所履行,正与我等耳。使死而有灵,必与我善。"妻子从之。
《魏略》曰:郝昭字伯通。病亡,遗令戒其子凯曰:"吾为将,知将不可为也。吾数发冢取其木,以为攻战具。又知厚葬无益於死者也。没,必敛以时服,死复何在耶?今去本墓远,东西南北,在汝而已矣。"
《魏略》曰:沐德信年六十馀,自虑无常,豫作终制,诫其子以俭葬。至嘉平中,病甚,临困,又敕豫掘塪,诫气绝,令二人举尸即塪,绝哭泣之声,止妇送。又诫后亡者不得入藏,不得封树。妻子皆遵之。
《魏志》曰:征东将军王基母卒,诏秘凶问,迎其父豹丧,合葬洛阳,追赐豹北海太守。
《魏志》曰:邴原字根矩,北海人。太祖辟司空掾。原女早亡,时太祖爱子仓舒亦没,太祖欲令合葬。原辞曰:"合葬,非礼也。原之所以自容明公,公之所以待原者,以能守训典而不易也。若听明公之命,则是凡庸也。明公焉以为哉?"太祖乃止。
《魏志》曰:任城王章葬,赐鸾路、龙旗、虎贲百人,如汉东平王故事。
《魏志》曰:徐邈为光禄女太夫,数岁,即拜司空。固辞不受,以大夫薨于家,用公礼葬,谥曰穆侯。
《魏志》:裴潜薨,赠太常。子秀翩。遗令葬中惟置一坐,瓦器数枝,其馀一无所设也。
王隐《晋书》曰:魏舒字阳元,为冀州刺史。入代山涛为侍中。舒三取妻,皆先亡。是岁,自表乞假还本郡葬妻。上曰:"舒当左右朝政,不宜远还乡里。舒素清贫,不营财产,顿举众丧,必无以自供。其赐葬地一顷,钱伍拾万。"
王隐《晋书》曰:皇甫谧《笃终论》曰:"气绝之后,便时服、幅巾,以蘧蒢裹尸,覆卷三重,麻绳约二头,置尸灵床上。择不毛之地,穿坑十尺,长一丈二尺,广六尺。坑讫,去床,下尸。平生之物,皆无自随,惟赍《孝经》一卷,示不忘孝道。"
王隐《晋书》曰:杜预薨,遗令曰:"吾往为公使过密县,邢山之上有冢。问耕者,云是郑大夫祭仲或子产之冢也,遂帅从者登而观焉。其造冢居山之顶,四望周达,连山体南北之正而邪东北,向新郑城,意不忘本也。藏无珍宝,不取於重深。君子尚其有情,小人无利可动,历千载无毁,俭之致也。吾去春入朝,因自表营洛阳城东首阳之南为将来兆域。而所得地中有小山,上无旧冢,其高显虽未足比邢山,然东奉二陵,西瞻宫阙,南观伊洛,北望夷叔,旷然远览,情之所安也。故遂表树开道,为一定之制,取法郑大夫,欲以俭自完耳。棺器小敛之事,皆当称此。"
王隐《晋书》曰:马隆字孝兴,东平人也。少有智勇,门寒,无仕路。兖州刺史令狐愚坐事死,举州无敢送丧者。惟隆以武吏托称家客,殡送丧葬,种柏,三年礼毕,乃还。举州皆惭。
王隐《晋书》曰:徐苗以永宁三年春亡,遗令濯巾浣衣,榆棺杂砖,露车载柩,苇席瓦器而葬矣。
《晋阳秋》曰:荀粲亡时年二十九。性简实,不能与常人交接。所交者一时俊杰。至葬夕,赴者裁十馀人,皆同时知名士也,哭之感动路人。
《汉晋阳秋》曰:司马师葬曹髦於洛阳西北三十里屈涧之滨,下车数乘,不设旒旐。百姓相聚而观之曰:"前所杀天子也。"或掩面而泣。
《晋诸公赞》:贾后女宣华公主葬,用羽葆、鼓吹、熊渠、佽飞为卤薄。
《晋书》曰:石苞以泰始八年薨。预为终制曰:"延陵薄葬,孔子以为达礼;华元厚葬,《春秋》以为不臣,古之明义也。自今死亡者,皆敛以时服,不得兼重。又不设床帐、明器。窆后复土满坎,不得起坟、种树。"
王隐《晋书》曰:庾峻遗敕子珉曰:"朝卒暮殡,幅巾布衣,葬不择日。"珉奉遗命,殓以时服。
《晋中兴书》曰:刘驎之少有信义。去家百馀里,有一独妪,病将死,叹息谓人曰:"谁当埋我?惟有刘长史耳。何由令知?"驎之先闻有病,故往候之。值其命终,乃身为治棺殡送。其仁爱恻隐若此也。
王隐《晋书》曰:苏韶,安平人也。为中牟令。第九子名节,昼日见韶入,乘马,介黄练衣,曰:"吾欲改葬。"乃授节为书曰:"吾性好爱京洛,每往来瞻睹芒山上,乐哉乎!此万代之基也。背孟津洋洋之河,南望天邑济济之盛。此志虽未言,铭之於心。不图奄忽,所怀未果。前至十月,可速改葬。买数亩地,便自足矣。"
《晋书》曰:成都王颖死,其后汲桑害东羸公腾,称为颖报仇。遂出颖棺,载之於军中。每事启灵,以行军令。桑败,弃棺於故井中,颖故臣收之,改葬於洛阳。
《晋中兴书》曰:王导薨。诏给九旒、辒辌车、黄屋、左纛、前后羽葆,鼓吹挽歌两部,虎贲、班剑百人。中兴名臣,莫与为比也。
《晋中兴书》曰:初,温峤葬豫章。朝议以峤首受顾命,功济社稷,宜还陪陵,官为起冢。太尉侃上疏停其移葬。诏从之。至峤后妻何氏卒,便载峤丧还都。诏令葬建平陵北,并赠峤二妻王氏、何氏始安夫人印绶云。
《太平御览》 宋·李昉
卷五百五十五 ◎礼仪部三十四
○葬送三
《晋中兴书》曰:东海王越妃裴氏,痛越棺柩被焚,乃招魂,葬越於丹徒。中宗以为非礼,下诏曰:"夫冢以藏形,庙以安神。今世招魂葬者,是埋神也。其禁之。"
《后魏书》曰:韩延字显宗,为虎牢镇将。初,延曾往柏谷坞,有鲁宗之墓,有终焉之志。因谓子孙曰:"我不劳向北代葬也,即可就此。"子孙从其言。
崔鸿《后燕录》曰:赵秩字武,汲郡朝歌人也。轻财好施。邻人李玄度母死,家贫无以葬。秩谓其兄曰:"赴死救不足,仁之本也。"家有二牛,以一牛与之,玄度得以葬。他年,秩夜行,见一老母,遗秋金一饼,曰:"子能葬我,是以相报。子五十已后当富贵不可言。勿忘玄度也。"
《宋书》曰:谢方明父冲为孙恩所杀,伯父邈守吴兴,又为孙恩党害之。方明体素羸弱,而勇决过人。结邈门生,讨其党,悉擒,手刃之。时乱后,吉凶礼废。方明合门遇祸,资产无遗,而营举之功尽力数月,葬送并毕。平世备礼,无以加也。
《南史》曰:王思远少无仕心。宋建平王景素辟南徐州主簿,深见礼。素景被诛,左右离散,思远亲视殡葬,手种松柏,与庐江何昌寓上表理之。
《宋书》曰:王徽少好学。弟僧谦亦有才誉,为太子舍人,遇疾,徽躬自处疗。而僧谦服药失度,遂卒。徽深自咎恨,发病,不复自疗,哀痛僧谦不能已。以书告灵。僧谦卒后四旬而徽终,遗令薄葬,不设轜旐、鼓挽之属,施五尺床为灵,二宿便毁。
又曰:范泰卒,初议赠开府。殷景仁曰:"泰素望不重,不可拟议。"台司竟不果。及葬,王弘抚棺哭曰:"君生平重殷铁,今以此为报。"
沈约《宋书》曰:吴逵,吴兴乌程人。经荒馑,继以疾病,父母兄弟嫂及郡群从小功之亲男女死者十三人,惟逵妻获全。家徒四壁立,冬无被袴。昼则佣赁,夜则伐木烧砖。妻亦同逵此诚。期年中,成七墓十三棺。
《南史》曰:顾宪之仕齐,为衡阳内史。先是,郡境连岁疾疫,死者大半,棺椁尤贵,悉裹以苇席,弃之路旁。宪之下车,分告属县,求其亲党,悉令殡葬。其家人绝灭者,宪之出公禄,使纲纪营护之。又土山人有病,辄云先亡为祸,皆开冢剖椁,水洗枯骨,名为"除祟"。宪之晓谕,为陈生死之别,事不相由,风俗遂改。
又曰:王俭领中书监,参掌选事。其年疾,上亲视。薨年三十八,诏卫军文武及台所给兵仗,悉停待葬。又诏追赠太尉,加羽葆鼓吹,增班剑为六十人。葬礼依太宰文简公褚彦回故事。
《齐书》曰:初,豫章王嶷葬金牛山,文惠太子葬夹石。竟陵王子良临送,望祖硎山,悲感叹曰:"北瞻吾叔,前望吾兄。死而有知,请葬兹地。"及薨,葬焉。
又曰:何点哀乐过人。尝行,逢葬者。叹曰:"此哭者之怀,岂可思耶?"於是悲恸不能禁。
《梁书》曰:到溉临终,托子孙薄葬之礼,曰:"气绝便敛,敛以法服,敛竟便葬,不须择日。凶事心存约俭,孙侄不得违言。"便屏家人,请僧读经囋唄。及卒,颜色如恒,手屈二指,即佛道所云得果也。
又曰:顾宪之临终,为制敕其子曰:"夫出生入死,理兼昼夜。生即不知所从,死亦安识所往?延陵云,精气上归于天,骨肉下归于地,魂气则无不知。良有以也。虽复茫昧难征,要若非妄。百年之期,迅若驰隙。吾今预为终制,瞑目之后,念并遵行,勿违吾志也。庄周、澹台,达生者也;王孙、士安,矫俗者也。吾进不及达,退无所矫。常谓中都之制,允理惬情:衣周於身,示不违礼;棺周於衣,足以蔽臭;入棺之物,一无所须;载以輴车,复以粗布,为使人勿恶也。"
崔鸿《三十国春秋·夏录》曰:赫连昌发二百里内民二万五千人凿嘉平陵,七千人缮清庙於契吴,初,昌父勃北游契吴,升高而叹曰:"美哉斯阜!临广泽而带清流。吾行地多矣,未有若斯之美。"昌以勃平昔之意也,故立庙焉。葬勃於城西十五里,起行宫,摸写统万宫殿,饰以金银珠玑。葬讫,楚之杀骏马数千匹。
《唐书》曰:贞观十年,葬文德皇后於昭陵,因山为坟,不封不树。大宗惩秦汉已来厚葬以致发掘,因序平生之志,刻於石。以诫将来。
又曰:高宗以频年饥俭,召雍州长史李义琛谓曰:"庶人之徒,商贾杂类,竞为厚葬,违越礼度。雍州列郡之首,四方取则。卿为严禁,勿复使然也。"
又曰:初,玄宗因拜桥陵,至金粟山,睹岗峦有龙盘凤翥之势,谓左右曰:"吾千秋后,宜葬此地。"群臣乃追先旨,筑陵此山,曰泰陵。
又曰:苏颋葬。上游咸宜宫,将出猎,闻颋丧出,怆然曰:"苏颋今日葬,吾宁忍娱游。"遂还宫。
又曰:初,泾原节度使刘昌之领泾州也,平凉盟会所亡殁将士骸骨在焉,乃令聚而坎瘗之。因感梦於昌,有愧谢之意。遂以闻。由是下诏,深自克责。乃遣秘书少监孔述睿及中官,以御厨馔物及内造衣服数百袭,令刘昌收其骸骨以归。大将三十人,将士一百人,皆具棺攒,敛以衣服,葬於浅水原,置二冢。其大将曰"旌义冢",将士曰"怀忠冢"。诏翰林学士撰二冢志文及祭文。其曰,刘昌盛陈兵於葬所,具牢馔祖祭之礼。昌及大将皆素服临之。焚其尸及纸钱千幅,又立三堠,题以冢名,表於道傍。师人观之,莫不感泣。
《穆天子传》曰:甲辰,天子南葬盛姬於乐池之南。(即玄池也。)天子乃命盛姬之丧视皇后之葬法。河济之间共事,(供给葬事。)七萃之事抗即车,(举棺以就车。)御日月之旗、七星之文,(今旒上画日月及北斗星。《周礼》日月为当旗,亦通名也。)鼓锺以葬。
《山海经》曰:秋山,帝尧葬于阳,(今尧冢在济阴阳城县也。)帝喾葬于阴。爰有熊、文虎,(雕虎。)文王皆葬其所。(文王墓今在毕也。案:帝王冢墓有定处,而《山海经》往往偏见之者,盖以为圣人在於其位,仁化广及,恩沾鸟兽。至於殂亡,四海若丧考妣,无思不哀。故绝域殊类之闻天子崩,各自立庙祭,起土为冢也。)
又曰:务隅之山,帝颛顼葬于阳,(冢在顿丘城门外广阳里中也。)九嫔葬于阴。(妇嫔。)
又曰:赤水之东,苍梧之野,舜与叔均之所葬也。(叔均,商均,墓在九疑山中也。)其中有九疑山,舜所葬,在长沙零陵界中。(九疑山九溪,其山皆相似。)
又曰:邢天与帝争神,帝断其首,葬之常羊山。乃以乳为目,以脐为口。(《玄中记》又载)
《晏子》曰:景公成路寝之基。逢於何遭晏子,再拜前曰:"於何之母死,兆在路寝之台牖下,愿请合骨。"晏子入白公。公作色曰:"自古及今,子亦尝闻请葬人主之宫者乎?"对曰:"古之人君,不夺生人之居,不残死人之墓,故未尝闻请葬人主之宫也。婴闻之:生者不安,命之曰畜忧。死者不葬,命之曰畜哀。畜忧者怨,畜哀者危。君不如许之。"公曰:"诺。"逢於何遂葬路寝之台牖下。
《墨子》曰:古者,圣人制为葬埋之法曰:棺三寸,足以朽体,衣衾二领,足以覆恶者。昔尧北教八狄,道死卬卬之山,衣衾二领,满坎无封。已葬,牛马乘之。舜西教犬戎,道死南纪之市。既葬,而市人乘之。禹东教於越,葬於会稽之山,桐棺三寸,皆下不及泉,上无通臭。三王者,岂财用不足哉?以为葬埋之法也。
《孟子》曰:滕文公卒,葬有日矣。天大雨雪甚,至牛目,群臣请弛期,太子不许。惠公谏曰:"昔王季葬滑山之尾,栾水啮其墓,见棺前和。文王曰:'先君欲见群臣百姓矣。'乃出为张,三日而后葬。今太子亦曰:'先王以留而抚社稷,故使雪弛其期,更为日。'此文王之义也。"太子曰:"善。"
《庄子》曰:庄子将死,弟子欲厚葬之。庄子曰:"吾以天地为棺椁,日月为连璧,星辰为珠玑,万物为齐送。吾葬具不备耶?何以加此?"弟子曰:"吾恐乌之食夫子也。"庄子曰:"在上为乌食,在下为蝼蚁食。夺彼与此,何偏耶?"
又曰:庄子送葬,过惠子之墓。顾谓从者曰:"郢人有漫以垩污其鼻端,若蝇翼。使匠石斫之,运斤成风,垩尽而鼻不伤。自夫子之死,吾无质矣。吾无与言之矣。"
《韩子》曰:墨者之葬也,冬日冬服,夏日夏服,桐棺三寸,执丧二日。世主以为俭而尤之。儒者破家而葬,债子而偿,执丧三年,毁而扶杖。世主以为孝而礼之也。
又曰:齐国好厚葬,布帛尽於衣衾,材木尽於棺椁。桓公患之,以告管仲曰:"布帛尽则无以为币,材木尽则无以为守备,而人厚葬之不休,奈何?"管仲对曰:"凡人之有为也,非名之则利之也。乃下令曰:'棺椁过度者僇其尸,罪夫当丧者。'夫僇死无名,罪当丧者无利,人何故为之也?"
《尸子》曰:禹之丧法:死於陵者葬於陵,死於泽者葬於泽。桐棺三寸,制丧三日。舜西教乎七戎,道死,葬南巴之中。衣衾三领,款木之棺,葛以缄之。
《吕氏春秋》曰:孝子之重其亲也,慈亲之爱其子也,痛於肌骨,性也。所重所爱,死而弃之沟壑,人之情不忍为,故有葬死之义。葬者,藏也。藏浅则狐狸迫之,深则及於泉。故凡葬必於高陵之上,以避狐貍之患、水泉之湿。此则善矣。
又曰:审知生,圣之要;审知死,圣之极也。知生者不以害生,养生之谓也。知死者不以害死,此葬死之谓也。二者圣人之所独决也。凡生於天地之间,其必有死,所不免也。
《淮南子》曰:禹之时,天下水。禹身执畚插。当此之时,死陵者葬陵,死泽者葬泽。节财薄葬焉。
又曰:马免人於难者,死也葬之,以帷幪为衾;牛有德於人,其葬之大车之箱。牛马有功,犹不可忘,又况人乎?
又曰:禹有洪水之患、陂塘之事,(陂,蓄水塘池也。)故朝死而暮葬。此皆圣人之所以应时设教、见而施宜者也。
《典略》曰:秦始皇十年,华阳君卒,与孝文王合葬寿陵,襄王母夏太后别葬杜东。临死时曰:"东望我子,西望我夫,后百年,旁当有万家邑。"及汉有天下,宣帝果起陵邑焉。
《西京杂记》曰:曹敞在吴章门下,往往好斥人过,以为轻薄,世人皆以为然。章后见杀,全无有敢收葬者。敞乃称吴章弟子,收葬其尸。方知其亮直者,不见容於凡辈矣。平陵人文生为碑於吴章墓侧,在龙首山南幕岭上。
又曰:何武葬北邙薄龙阪,王嘉冢东北一里许。
又曰:杨贵字王孙,京兆人也。生时厚自奉养,死卒祼葬终南山下。其孙掘土凿石,深七尺,而反奢。
又曰:安定嵩真、玄莬、曹元礼并明算术,皆成帝时人。真常以算自克其寿七十三,真曰:"绥和元年正月二十五日晡时死矣。"书其壁以志之。至二十四日晡时死。妻曰:"真算时见长。下一算,欲以告之,虑脱其旨,故不告,今校一日也。"
又曰:"北芒青龙陇上,孤槚之西四尺所,凿之七尺,吾欲选此地也。"真死,依言往掘,得古时空椁,即以葬之。
又曰:汉帝及诸侯王葬,皆珠瓀玉匣,形如铠甲,连以金缕,匣上皆镂为蛟龙、鸾凤、龟麟之象,时谓蛟龙玉匣。
又曰:杜子夏葬长安北四里。临终作文曰:"魏郡杜邺,立身忠款,犬马未陈,奄先草木。骨肉归於土块,气则无所不知。何必故丘,然后即化。封长安北郭,此焉安息。"及死,命刊石埋墓前。
《陈留风俗传》曰:小黄县者,宋地,故阳武东黄乡也,因黄水以名县。沛公起兵野战,丧皇妃於黄乡。天下平定,使使者以梓宫招魂幽野。於是有丹蛇在水,自洒濯,入于梓宫。其浴处有遗发,谥曰昭灵夫人。
《卢植别传》曰:植,初平三年卒。临困,敕其子俭葬於山足,不用棺,附体单帛而已。
《郑玄别传》曰:玄卒,遗令薄葬。自郡守以下尝受业者,衰绖赴者千馀人。
《郭翻别传》曰:翻字道翔,武昌人。遗令俭葬,惟以两卷《老子》,示存道德。
《杜祭酒别传》曰:君年五十二,当其终亡,安措先茔,帛布轜车,丧仪俭约。执引者皆三吴令望及北人贤流。
《虞氏家记》曰:潭母大夫人薨。宜都府君即世五十九载,改殡。修构窀穸,灵柩住而莫前。群从咸以丧事有往无反,不应迁移。潭以昔文王之葬王季既定,而洪水出截冢棺椁,文王乃设张屋,出柩三日,群臣临之,然后葬。此则上圣之遗令,载在篇籍。遂奉迁神柩,权停幕屋,使子孙展哀,晨夕宗族相临,允合张屋之仪也。天子给太夫人徘徊车,谒者送丧,礼仪光备,合葬於旧圹。
《卫玠别传》曰:君卒,丞相王公教曰:"卫洗马明当改葬。此君风流名士,海内民望,可修三牲之祭,以敦旧好。"
《太平御览》 宋·李昉